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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沙总站4066委员会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南

发布日期:2010-12-14    作者:佚名     点击:

《中共金沙总站4066委员会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南》

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学生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订我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指南。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一)入党申请

1、《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提出入党申请坚持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要将申请书交给所在班级党支部。

3、申请的形式和内容:入党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书的内容包括:①明确提出愿意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要求;②说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③本人成长的主要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简要情况;④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4、入学前已提出入党申请的,申请时间从申请书注明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要再次向所在班级党支部提出申请。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后,要将申请书存档,由专人保管。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记入《入党申请人统计表》。

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申请入党的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帮助他分析自己的表现,存在的不足,明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2、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对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申请人,经过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

对入学前已经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可参考原单位的培养考察情况,继续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进行培养。

3、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报学院党委(总支)备案,向团支部通报,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学院党委(总支)要在每学期初,将《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4、党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自传、思想汇报材料、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函调或外调材料、推优入党表、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学生学习成绩单等。

5、指定联系人 。党支部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应及时指定 1—2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

联系人必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①培养。联系人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听取思想汇报,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表现,及时指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

②考察。联系人要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并将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如实地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考察情况”栏内。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成立入党积极分子《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小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学院党委(总支)举办业余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

3、党支部向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活动,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考察的主要内容:

①政治思想情况:是否拥护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要求进步,靠拢党的组织,主动汇报思想,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验,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②入党动机: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否坚定。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是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如公益劳动、义务献血等,并做出表率。能否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③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是否努力刻苦,成绩良好。各项活动和工作是否积极参加,勇挑重担,顺利完成任务。能否严格要求自己,走在学生的前列。

④组织纪律观念:能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否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考察的主要方法 :

:党支部、联系人与积极分子谈话;

听: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看:看积极分子的行动表现。

: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3、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①《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由党支部或联系人填写,不由本人填写。

②党支部、联系人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并认真记录考察情况,如实填写在“培养考察情况”栏内。

③对没有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以及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随其人事档案寄出,以便新的单位继续培养考察。

二、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发展准备工作

(一)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后,经过以下程序,可列为发展对象:

1、学院团委负责,各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条件:①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履行团员职责,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②参加过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或青年志愿者活动,要有院级以上团组织证明材料。③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包括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者优先。④学习成绩优良,名次在本班非党员学生中居50%以内。⑤推荐前一个学期无违纪行为。

推优程序:①被推荐人向支部大会介绍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②支部大会讨论、评议。③团支部根据支部大会评议结果,签署意见。④学院团委对各支部推荐情况进行汇总,签署推荐意见报党组织进行重点培养考察。

推优工作要求:每学期初,学院团组织要集中做好推优工作,作好推荐会议记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表》;推优结果向群众公示。

2、党支部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

3、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后,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会议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

(二)制定党员发展计划

1、每学期初,党支部要确定本学期的发展对象,将发展计划报学院党委(总支)。

2、学院党委(总支)应将《党员发展对象登记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进行政治审查

党支部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

1、审查的主要内容:

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

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历次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③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2、政审要形成综合性材料包括:

①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出身、本人成分、入团时间、学习和参加工作的简历、所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等。

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历次重大政治运动中的表现。

③入党动机、思想觉悟、现实表现等。

④主要优点和存在的不足。

⑤本人政治历史的审查情况、奖惩情况。

⑥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附外调材料)。

⑦党支部意见,支部书记签字。

3、政审的基本方法:

①同本人谈话,②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③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④函调和外调。 查阅档案材料由党支部成员进行;函调、外调由学院党委(总支)指定专人进行。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

(一)发展前的审查

1、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思想、表现,培养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并征求党内和党外群众意见,按照《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进行公示。

2、党支部审查发展对象,认为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时,应向院党委提供下列材料:

①入党申请书;

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③党校培训结业证;

④团支部推优材料;

⑤发展计划表;

⑥综合政审材料及有关外调材料;

⑦自传、思想汇报;

⑧学生学习成绩单;

⑨公示登记表、群众意见原始记录(注明记录人姓名、时间);

3、学院党委(总支)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发展材料,对在发展计划内、已具备入党条件的可发给《入党志愿书》。

(二)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听取意见

1、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比较了解发展对象的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2、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①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如实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

②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对其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③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④认真负责地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包括: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工作表现进行介绍,自己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态度。

⑤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3、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交谈等方式,听取本支部党员和党外群众的意见。要征求学生干部、班主任、辅导员、主要任课教师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发展对象的综合表现,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填写《入党志愿书》

1、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党支部负责人或介绍人要对其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志愿书内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解释清楚。可拟就草稿或填写与正式表栏目一样的草表,经党支部审查后,再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正式的《入党志愿书》。

2、填写《入党志愿书》应注意的问题

●“入党志愿”一栏,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发展过程,填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向党表达自己的心愿、理想和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决心。切不要脱离个人思想实际通篇照抄《中国共产党章程》或有关材料。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的填写要与身份证一致;

●“曾用名”指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小名、别名、绰号不填);

●“家庭出身”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以前的家庭社会成分,一般填写父母或抚养人的职业;

●“现有文化程度”,填写:本科x年级、专科x年级、研究生等;

●“本人成份”填写“学生”;

●“有何专长”,填所学专业特长或个人特长;

●“本人经历”一般从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何地、何部门”要填具体单位全称,“证明人”不能填写自己的亲属;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和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填写与本人有密切关系的亲属;

●“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一般只填写大学以来的(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

●“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它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如表上的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

●入党介绍人意见,应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工作表现进行介绍。并表明自己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态度;

●必须贴入党申请人近照。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应通知本支部全体党员和发展对象到会。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如不足半数或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到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两名入党介绍人都应出席会议。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接受教育。

2、支部大会前准备

①会场:悬挂党旗。

②会标:×××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大会

③党支部将开会的时间、地点通知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

3、大会程序:

①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主持人清点、报告应出席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人数,宣布会议内容。

②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及发展过程、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现实表现等情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优缺点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③入党介绍人认真、负责地向支部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觉悟、思想状况、表现情况及入党动机,培养教育过程等,并表明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意见。

④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和政审意见。

⑤党员讨论。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能否入党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其提高认识。

⑥支部大会采取正式党员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能否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⑦讨论支部大会决议草案。

⑧会议发言,发展对象谈自己的感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决心。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自由发言,谈参加会议的感想。

(五)支部大会决议的主要内容

1、支部大会决议的形成:

①在召开支部发展大会之前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草案。

②“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入党动机是否正确。3)申请人的人品、理论素养、本职工作和社会工作等情况,是否具有集体观念及自我牺牲精神等。4)政审情况,即申请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5)申请人的主要问题和缺点。决议中应明确指出“该同志还有以下不足:”,不能以“希望”的形式来代替。6)结论,即申请人是否基本符合党员条件。7)表决情况应写清楚支部现有党员人数、正式党员人数,正式党到会人数,经表决,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以及该同志的具体入党时间。8)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及日期,该日期应为支部大会日期。

(六)党支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每次人数不宜过多。人数在两个以上的,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不能一起讨论,最后表决。

2、对于发展会上党员提出的问题,被发展对象和支部应予以解答,如果某些问题尚未清楚,可暂时休会,待弄清后再继续开会。

3、做好大会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及原因,发展对象和列席人员;会议发言、表决结果,有何不同意见;综合归纳全体党员讨论的意见,形成的正式决议;及大会其它情况,全部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

(七)支部大会后应做的工作

1、将党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准确填写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决议的日期。

2、及时将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政审综合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上报学院党委或学校党委审批。

3、所有材料都要求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八)与发展对象谈话

1、审批前,学院党委(总支)指派学院党委(总支)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2、谈话人要对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谈话内容: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明确;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的情况,特别是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基本路线,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组织原则、纪律等方面了解的情况;为争取入党作过哪些努力,主要优缺点;对党有哪些要说明的;对支部大会决议的态度等。

4、谈话后,谈话人要认真负责地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并在《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中填写意见,包括谈话的主要内容,对发展对象的主要看法及是否同意接收入党的意见。

(九)党委审批

1、学院党委可审批接收学生预备党员,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未经学校党委授权的学院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应将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政审综合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审批。

2、党委审批学生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由党委书记签字(盖章)

3、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学生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经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3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总支审批;超过6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十)审批后的工作

1、党委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后,要将材料及时归档,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通知本人。

2、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党支部应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他克服缺点,继续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验,争取早日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宣誓

1、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2、学院党委(总支)每年“七.一”前夕,组织一次预备党员宣誓仪式。

3、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进行教育和考察。

2、党支部应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并分配适当的工作,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

3、预备党员的教育以院党委(总支)、支部为主。教育内容:做合格共产党员教育;组织观念教育;正确对待预备期教育等。

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由介绍人负责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克服缺点,提高觉悟,争取按期转正。介绍人不在或调出支部的,由支部指定其他正式党员负责。

5、党支部应每季度研究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6、预备党员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每季度口头汇报一次,每半年作一次书面汇报;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7、预备党员单位变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转给新单位的党组织。

(三) 预备党员的转正审查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由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转正申请的主要内容:自己入党和预备期满的时间,对照党员标准,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学习、思想和工作表现,入党时缺点的改正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支委会审查。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联系人的考察意见、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支部大会讨论转正

1、经过支委会对预备党员审查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其程序为:

①支部书记宣布会议内容,清点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

②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学习、思想和工作表现及履行党员义务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清楚的问题。

③预备党员联系人或党小组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意见。

④支部党员进行讨论,表明是否同意其转正的意见。

⑤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做出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及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2、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必须先向学院党委(总支)汇报情况及意见。

3、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上报院党委审批。

(五)预备党员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决议内容: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对不足的改进情况。

2、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写清支部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

3、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填写时间。

(六)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

1、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学生党员的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集体讨论审批。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据实说明原因。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内,注明审批时间,党委书记签名、党委盖章。

2、学院党委审批后,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按期转正的党员,党龄从支部大会接收其为预备党员时间的一年后算起。

3、预备党员转正后的所有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公示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由学院党委保管。

4、对延长预备期的,党支部要具体地向他说明延长的原因,教育他正确对待,接受考验,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若具备党员条件,可转为正式党员。

5、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要有事实根据,并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党组织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档案。